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集團落實“總法律顧問制度進章程”工作
發布時間:2022-6-30 10:03:27瀏覽:659次
長沙訊(通 訊 員 張建秋)6月21日,集團印發《關于落實總法律顧問制度進公司章程相關事項的通知》,組織各單位對公司章程進行修改,認真落實“總法律顧問制度進章程”工作。
此次修改旨在全面貫徹落實國務院國資委《關于加強地方國有企業法治建設的指導意見》及省國資委對省屬監管企業法治建設的相關工作要求。根據《國有企業公司章程制定管理辦法》(國資發改革規〔2020〕86號)相關規定及集團黨委會、董事會相關會議精神,章程修改涉及的范圍主要為集團公司及集團所屬全資、控股已建立總法律顧問制度的單位,修改內容主要涉及在章程中明確各單位實行總法律顧問制度,明確總法律顧問在經營管理中的地位及法律審核把關作用。
“總法律顧問制度進章程”工作的落實,進一步推進了集團總法律顧問制度建設,完善了企業決策機制與議事規則,對加強企業風險防控體系建設、提升依法治企能力水平具有重大意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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